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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防盗用新闻单位名义行骗

短评
2001-03-02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最近,北京市公安部门破获了袁丽君及其“北京光耀神州文化交流中心”冒用新华社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。这一案件向人们敲起警钟:一定要提高警惕,谨防盗用新闻单位名义行骗。

这个今年2月初才开张的诈骗公司,刚一开始行骗,就被公安部门破获,究其原因,主要是有关人员有较强的防骗意识和北京市公安部门处置果断。2月15日,北京华方投资经营公司收到“北京光耀神州文化交流中心”发出的所谓《关于组织“两会”期间专题宣传稿件的通知》和收费协议书后感到可疑,立即向新华社反映。新华社有关部门立即报案。北京市西城区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当即派民警赶赴现场,使这一诈骗案迅速告破。

这些骗子之所以能得逞,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被骗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。大量事实说明,骗子再伪装,骗术再高明,总会留下破绽、露出狐狸尾巴。增强防骗意识,及时多方查证,就有可能识破骗子的种种伎俩,使骗子现出原形。

近年来破获的一些诈骗案表明:利用干部群众对新闻单位的信任,盗用中央新闻单位的名义和冒充中央媒体的记者进行诈骗,是不少骗子的惯用伎俩。这些诈骗活动扰乱了正常秩序,给一些单位造成损失,也严重影响新闻单位的形象。目前,新华社正在开展一场旨在维护新华社形象和声誉的“护牌”行动,一方面要求新华社员工模范遵守职业道德,另一方面要发动群众,坚决揭露那些假冒新华社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。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,维护新闻单位的良好形象和合法权益,不仅是新闻单位自己的责任,而且是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。

(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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